产权式酒店,这个物业形态实际隐含着两个部分的内容:一是酒店,这注定了它的商业用途性质;二是可以对外分割预售的产权房,这样它又具备了商品房的特点。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中,这两者又存在着先天的不可兼容性:只有是商品房才可以带产权地分割预售,而如果是商业用房就不被允许。但一旦这种矛盾被开发商兼容起来,就轻易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项目手续从最初的商业用途,变成实际的住宅用途,其中应缴纳的国有土地转让金等种种费用大大降低;而且这种像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分割预售、按揭购买的新鲜产权式酒店,经过一番包装后,身价倍增,非常好卖。
前些年,产权式酒店概念被一些单纯追求利润的开发商利用,将许多本来不具备产权式酒店大肆兜售。
其风险,主要是两个方面:1、期房风险难测——不能按期交房,工程烂尾,这些期房共同存在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就是——业主钱财、房产两空。2、后期管理定成败——后期经营不善,不能兑现高额租金回报承诺。造成的损失就是——租金收益减少,虽有房产在手,但高价买入,升值潜力低,甚至保值都不容易。
古语有云:利在险中求。投资若无风险,人人得以逐之。因其存在风险多数人止步,成为少数人的游戏。而最后赢家,必是那些善于洞察凶险、把握时机、行事胆大心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