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开元名都大酒店驻店总经理舒东红向媒体反映,开元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京投资的北京开元名都大酒店,被房产开发商恶意停电近两年,损失巨大,且近千名职工被迫下岗,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隐患。
据悉,2006年11月24日,开元旅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北京开元名都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通过政府招商引资与北京市天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枫”)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菜市口东片危改B座公建1栋1-17层酒店及-2层车库,物业面积4.8万平米,合同价款约4亿元。合同签署后,“开元”按合同约定向“天枫”支付了前三期合计3.07亿元的合同价款,并投资近3亿元将此项目改造成为一家五星级的豪华商务酒店。酒店自2008年试营业以来,成为北京市原宣武区对外接待和形象展示的重要窗口。
舒东红拿出大量文字资料及证据介绍说,根据合同约定,“天枫”应在2008年底为“开元”办理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由于“天枫”未缴清税款,使“开元”无法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过户。为此,“开元”通过宣武区人民政府的协调,同意以借款方式帮助“天枫”缴纳部分税款,共同推进“两证”办理。但“天枫”又提出要变更合同付款期限,提前支付剩余的1亿多元的合同价款。考虑到“天枫”的履约能力,“开元”未答应“天枫”的这一要求。于是,“天枫”就以配电室维修为名,多次切断酒店照明电力供应,企图用这种方式迫使“开元”屈服。虽“开元”多次要求当地政府给予协调,但“天枫”屡屡出尔反尔,并通过关系阻止政府部门对此进行调解,甚至不仅要求提前付房款、代缴其所欠税款,而且还提出所签合同售价低,需上调售价等更加无理的要求。
“天枫”见这些无理要求无法得到满足,就从2009年5月起再次以检修名义,完全切断酒店的电力供应,还以“开元”违约为由,于当月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2010年1月,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双方合同作出公正裁决,驳回了“天枫”全部仲裁请求,依法裁定:“开元”没有违约,合同应依约履行。
记者又向舒东红征询有关情况,据他反映,根据仲裁结果,“开元”在2010年2月再次要求“天枫”按双方合同履约,恢复供电,移交物业管理权,为“开元”办理房产证、土地证。而“天枫”又向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的申请。
舒东红无奈地说,由于“天枫”拒绝履行合同,恶意停电,使北京开元名都大酒店停业至今,近千名职工被迫下岗。面对巨大损失和种种困难,“开元”已于2010年8月26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新的诉讼请求,请求上海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天枫”尽快根据合同约定,为“开元”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过户手续、移交整个项目的物业管理、恢复电力供应等。然而近期,“天枫”又以拒绝接受并蓄意退回仲裁材料的手段,消极应诉,阻挠上海仲裁委员会按期开庭。
他告诉记者,综观上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以及双方提供的材料,可以看出“天枫”所反映的情况颠倒黑白,其目的就是想阻碍双方2006年签署的合法有效的售房合同的履行,最终逼迫“开元”同意其毁约行为,达到提高合同售价获取房屋的市场增值差价。
北京开元名都大酒店一些员工气愤地表示,“天枫”先是背弃双方约定,别有用心地提起仲裁;又在仲裁败诉后,拒绝履约,后进一步提出了撤销裁决的申请;现“天枫”更是蓄意退回仲裁材料,拖延司法裁决.....这一系列行径均是以严重损害“开元”的合法权益、破坏交易安全为代价的,“天枫”拒绝供电等违约行为,使得“开元”从2009年5月起被迫停业。时至今日,“天枫”的行为,已造成“开元”投资、经营等损失巨大,近千名职工的被迫下岗,也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隐患。
这些员工认为,公正的法律应当保护任何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应当惩治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
据了解,已有数名全国人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紧急反映此事,希望有关司法部门和仲裁机构,排除干扰,尽快依法审理此案,让近千名职工早日重返劳动岗位。(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