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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一系列法规治理旅游潜规则和恶性竞争

时间:2010-11-02来源:世界酒店 作者:
  

  在旅游业界,导游没有固定工资,收入靠提成,接团后先行“垫付”,只有等旅行团旅游结束后才能结算出收入,这样做可能赚钱,也可能赔本,如果游客买东西很少,这个团就白做了,反之则可以持平或有赢利。因此,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恶性竞争产生了,于是有零团费,甚至负团费。对此,云南旅游业运用标准化作为监管手段,整体提升云南旅游质量,目前,云南省的旅游业生态正逐步向好,标准化的管理,合理有序的竞争正在形成。

  面对二次创业 管理部门出手

  云南是旅游大省,要成为旅游强省,必得有一些“杀手锏”。云南旅游市场很大,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管理部门去为产品定价,实施“指导价”,很可能是费力不讨好;“强行”干预导游的分配方式,完全由政府调节,表面看会很好,但全部都要管也是不可能的。经反复求证和实践,政府部门收起了“看得见的手”,让“看不见的手”来调控旅游市场,旅游业的价格在市场的调节下开始趋于合理。此时,政府管理部门以积极的方式,开始实施合理标准化的运作,“看得见的手”以稳健的方式开始对市场施压,这是一种有效而合理的管理方式,目的是为了改变以往的恶性竞争方式,让游客得实惠和快乐,让经营者有利可图。

  2007年起,云南省旅游管理部门出台一系列新文件,对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2008年,云南省又下发了一个综合整治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主要是:打击零负团费,打击不合理挂靠现象,逐步将导游与旅行社的返利公对公化,实施无障碍旅游。这个文件堪称治理“潜规则”的纲领性文件,对改善业界生态环境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2009年到现在,相关政策一直在贯彻执行。今年5月,国家的新政策颁布,新的修改后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出台,这是一项可操作性较强的法规,依法依规管理的同时,管理部门找到了一些相应的可控的方法,双管齐下,两只手开始发挥作用,市场开始一步步向好。今年,管理部门推出一个新方法,通过竞标的方式,推出16大旅行社,这些旅行社均为业内翘楚,在云南省内颇有些影响,多有好的口碑。管理部门深知,在旅游行业内口碑的极端重要性,如果有一个旅游者到云南来,云南的旅行社没有服务好,他身边会有呈几何级数量的人说不是,反之亦然。管理部门对这16家旅游公司给予政策扶持,从行业内打造云南旅游新形象。

  灰色收入淡出 零负团被根除

  云南省旅游、国税、地税、财政四部门联合下发《实施公对公佣金的意见》,由云南省旅游局等单位配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把企业与企业的佣金收入和支出纳入财务管理,并如实入账,同时要分类制定返还比例的最高限制。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薪酬管理机制,由旅行社明确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和佣金分配比例,并纳入企业财务核算进行规范管理。在实行上述措施以后,对导游人员和驾驶人员私拿及消费场所私授回扣等行为要进行查处。导游的收入分为3个部分,一是底工资,二是带团补贴,三是服务质量费和佣金。云南省旅游局新的旅游合同规定的内容杜绝了零负费方式,比如规定每天购物不能超过一次,定好每次进店的时间长度,购物的次数等,如有不合理不按合同规定的做法,游客可以投诉。

  管理部门今后还将加大查处力度,对违规操作的旅游企业实施严格管理,今年还成立了新的标准化管理,将对旅游酒店设星级管理的成功经验应用于行业管理中,目前云南省旅游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已制定出《导游服务标准》和旅游购物等级划分标准》两项地方性法规,正在制定的有《旅行社质量等级标准》。目前,云南旅游业走向七统一,标准化管理已成定式,云南旅游的二次创业有了可行的保障。(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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