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桔子酒店将格林豪泰酒店与阿里巴巴公司告上法院,认为格林豪泰在阿里巴巴旗下雅虎公司搜索引擎购买关键词广告,输入“桔子酒店”关键词进行搜索时出现“定桔子酒店不如来格林豪泰酒店”等字样,并引导用户进入格林豪泰酒店网站,桔子酒店指责该做法为不正当竞争。
格林豪泰酒店随后在声明中称,桔子酒店在诉状中称格林豪泰购买“桔子酒店”关键词做广告推广与事实不符。格林豪泰与阿里巴巴旗下的雅虎公司没有过任何搜索引擎方面的广告合作,也没有购买过任何与“桔子酒店”相关的关键词。
对于上述纠纷,法院认为格林豪泰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此,法院判决格林豪泰在其首页连续三十日刊登消除影响的声明,同时赔偿桔子酒店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6.7万元。
据悉如双方对判决不服,可在15日内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孟鸿)